剛剛看到這則新聞,
整個很趣味。
這件事可以分很多面向來談,
就法律層面,
這個涉嫌光天化日之下"偷抱"走牛奶妹的嫌犯,
可以討論其是否涉及竊盜罪,強盜罪和搶奪罪。
就拍賣層面,
牛奶妹屢屢被竊,
正好凸顯出他的拍賣身價,
不二家牛奶妹具有某種企業文化的歷史意義,
懷舊風氣在收藏領域本來就有既定市場,
尤其這是店頭展示的非賣品,
具有渾然天成的限定意涵,
此後市場必定更是一物難求。
就企業行銷層面,
這是最直接而能引起話題的"方式"。
我想這應該就是被偷走的牛奶妹,
高約110公分的店頭展示品,
尤其又是陪伴日本人超過一甲子,
很難不被覬覦啦。。。
這種代表企業形象的玩偶,
通常因為見證過年代的淬煉,
凸顯其背後的歷史內涵,
台灣最有名的應該就是大同寶寶,
(哈哈,幸好我沒收,不然這也是很深的一個坑),
其他諸如7-11 Open將,
爭鮮的迴轉壽司玩偶,
台灣人壽阿龍,
華航Q版空服員,
都是因應企業文化衍生的企業玩偶。
我想,
未來這種代表企業形象,
形塑企業文化一環的企業玩偶,
只會越來越多,
對於以永續經營為理念的企業體,
可以透過這種案利,
思考這種玩偶帶來的附加價值。
9/13/2009
搶救不二家牛奶妹
標籤:
Toys talk / 潮玩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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