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2009

搶救不二家牛奶妹


剛剛看到這則新聞
整個很趣味。

這件事可以分很多面向來談,

就法律層面,
這個涉嫌光天化日之下"偷抱"走牛奶妹的嫌犯,
可以討論其是否涉及竊盜罪,強盜罪和搶奪罪。

就拍賣層面,
牛奶妹屢屢被竊,
正好凸顯出他的拍賣身價,
不二家牛奶妹具有某種企業文化的歷史意義,
懷舊風氣在收藏領域本來就有既定市場,
尤其這是店頭展示的非賣品,
具有渾然天成的限定意涵,
此後市場必定更是一物難求。

就企業行銷層面,
這是最直接而能引起話題的"方式"。


我想這應該就是被偷走的牛奶妹,
高約110公分的店頭展示品,
尤其又是陪伴日本人超過一甲子,
很難不被覬覦啦。。。

這種代表企業形象的玩偶,
通常因為見證過年代的淬煉,
凸顯其背後的歷史內涵,
台灣最有名的應該就是
大同寶寶
(哈哈,幸好我沒收,不然這也是很深的一個坑),


其他諸如7-11 Open將,


爭鮮的迴轉壽司玩偶,


台灣人壽阿龍,


華航Q版空服員,

都是因應企業文化衍生的企業玩偶。

我想,
未來這種代表企業形象,
形塑企業文化一環的企業玩偶,
只會越來越多,

對於以永續經營為理念的企業體,
可以透過這種案利,
思考這種玩偶帶來的附加價值。






blog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