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個夾腳拖鞋的愛用者,
由其是reef這個牌子的slipper,
從我過去還衝浪時,
一路至今,
也穿過不下六雙了,
台灣夏天的氣候,
又熱又黏又悶,
slipper絕對是個衝浪之外,
出門穿搭的貼心良伴啊。
或許是基於愛用心情,
我通常開車時習慣穿著slipper,
然後把鞋子帶上車,
打赤腳踩踏油門的感覺,
才能人車合一,
是非常有fu來著。
不過,
人家說夜路走多碰到鬼,
本人今天上班時,
竟然忘了將皮鞋帶上車,
靠,
直到公司停車場時,
我整個大驚,
系啊,
沒鞋可穿。
想來想去,
應該只能穿著夾腳拖,
來個混搭悄悄閃進辦公室算了,
不過天無絕人之路,
突然想到後車廂有雙我打球用的球鞋,
因為是白色的鞋子,
準備拿去送洗所以還擱在車上,
想說應該可以撐一下,
結果,
靠,
因為褲管比較窄,
穿起我的10號半球鞋活脫就像竹籤插貢丸,
像這樣。
一陣天然交戰瘋狂猶豫之後,
由於無法接受貢丸上身,
我還是選擇穿上slipper,
想說火速進辦公室應該不會有大礙,
誰知道剛出了停車場,
好死不死遇到xx長正在逛大街,
最好早上七點多就這麼優閒,
想說閃也閃不掉,
只能硬著頭皮道聲早,
就在我以為他沒注意到之時,
他卻在我五步之遠的背後,
冷不防說了一句,
xx,
你那種鞋子怎麼穿襪子?
靠,
我愣住了,
請問這是個梗嗎?
如過是的話,
我輸了。
12/22/2009
鞋子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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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 非關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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