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一個好捧油傳了Y拍的連結給我,
原來是,
呃,
有人在賣這頂OriginalFake XX的客製安全帽。
我捧油說很酷他想來一頂,
就算很少騎車了買了也開心,
價錢和工法我是都沒意見,
我想到的都是侵權行為的成立要件問題,
是說這也是某種念了法律之後的反射行為?
其實台灣離先進國家真的,
還有一段很大的差距,
智慧財產權這種事,
大概就略見一二,
雖然這幾年來,
整個社會氛圍對智財權有更多認知,
但仿製與侵權仍四處可見,
某個著名(?)的設計公司之前不才傳出剽竊學生設計作品嗎?
老闆還出書了呢。
靠...
10/14/2010
Original Fake 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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