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10

為什麼我不打國光疫苗

前幾天,
和研究所的同學及兩位老師聚餐,
席間大家聊到了H1N1疫情
也順便問了我的看法,
那時我沒講得很完整和清楚,
趁著寫部落格的機會,
我想把我的想法記錄下來。

我同意施打疫苗是對抗新型流感最有效的辦法
在這種前提下,
沒錯,
國人應該施打疫苗,
依照疫情傳播的傳統鐵三角理論,
(病原--傳染途徑--宿主)
提高群體免疫效果,
方能切斷病毒擴散能力,

衛生署找了一堆所謂名人專家拍廣告,
(雖然只是照本宣科了無新意)
極力說服民眾施打疫苗,
用意正是如此。

施打疫苗有其風險,
尤其廣泛施打疫苗,
出現不適反應甚至具因果關係的副作用或死亡的個案,
這在學術上是被承認的可容許性風險,
這我也同意。

但,
我還是不想打疫苗。

不是我不相信國光疫苗,
(其實以我過去接受的訓練所了解,這還是有點難)
是因為我無法信任這個政府。

首先,
國光疫苗公司脫離不了官方色彩,
早就正當性不足,
沒有一個獨立超然的監督機構,
監督疫苗施打不良反應,
就算國光公司製造的疫苗有學術上的價值(嗎),
我也不認為在這種球員兼裁判的狀況下,
疫苗有任何施打的必要。

說到底,
也就是施打之前,
國光公司是個二線球員,
(還不是主力)
施打之後,
他就變身為主審裁判,
(甚至聯盟總裁)
對於場外的抗議,
他會說那都是你們觀眾的問題。

第二,
就算H1N1恐怖到必須施打疫苗,
(這部分我存疑,這個政府製造莫須有恐懼的能力,才真的是情盲而濫理)
但WHO(世界衛生組織)已被懷疑大藥廠經由派人滲透,
放寬N1H1大流行的定義以圖利疫苗製造廠未來可被期待的利益,
台灣政府一再漠視疫苗不良反應的個案,
才是問題重點。

我個人看法,
施打疫苗如果出現不適反應,
(施打後到出現反應的時間間隔定義可容討論)
應該先行假設和疫苗具有相關,
政府應該在北中南的醫學中心設立快速反應小組,
(台灣現有的醫學能力做這件事非常簡單)
進行具有標準流程的檢查,
透過這種SOP的結果,
我同意政府可以盡全力藉由否證,
來排除疫苗引起副作用的可能。
但,
只要無法排除任何一點機率的存在,
就應該推定其無法排除因果關係
進行救濟。

很令人遺憾地,
現在的台灣政府遇到個案,
卻是反其道而行,
先是強烈否定副作用是由疫苗所引起,
隱瞞疫苗資訊,
讓其不公開不透明,
還要民眾自力救濟找出證據,
不僅賦予民眾一個極度弱勢的救濟管道,
同時也扼殺了經濟弱勢民眾的救濟能力。

面對人民,
政府像是得了先天成骨不全的軟骨患者,
喝斥人民,
卻又像是站在無理巨人肩上的跳樑侏儒。


對個案推諉卸責,
保守心態一覽無疑,
我可以想像公務人員在這種體制下難以勇於任事,
但如果連主政者也都一意孤行,
人民連自我救濟,
都要形同不可得般地卑微苦求政府,

那我們要這種政府幹嘛?

我現在就讀學校的校長號稱冠狀病毒之父,
我相當尊敬他在學術上的成就,
他去年底寫了封信給全校師生,
大意是希望大家發揮知識分子獨立判斷的能力,
施打疫苗,
保護別人也保護自己,

我想說,
賴校長我聽到了,

但我的判斷和您不一樣。

人民面對無法信任的政府,
要有勇於說不的勇氣,
這才是保護別人也保護自己。

我想說的是,

政府指責人民理盲而濫情,
面對人民卻是理虧而無情,


人民擔心施打疫苗致死的恐懼,
已遠超過感染H1N1病毒的憂心,

政府不能只想說服人民施打疫苗,
卻徹底一再忽略人民的無助恐懼,


不能盛氣凌人一再保證疫苗的功效無虞,
卻轉頭不見漠視死亡個案家屬心碎不語。

我可以接受有人因為施打疫苗而產生高風險副作用的機率,
包含坦然面對個案死亡的直接威脅,
但我沒辦法接受一個面對人民救濟形同癱瘓的高危險政府,
僅能拍拍廣告不知所云的無謂要脅。

所以,
在此之前,
我絕不打國光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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